2021年9月1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鄱阳湖周边地区
农药减量增效三年行动方案》(赣农字〔2021〕46号),对鄱阳湖周边地区
农药减量增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有关方案要求解读如下:
一、制定行动方案的目的和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18〕1542号)有关鄱阳湖周边地区
农药减量目标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推进
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确保鄱阳湖周边地区
农药减量目标如期实现。
二、制定行动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突出鄱阳湖周边地区,进一步优化举措,精准施策,持续推动
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确保鄱阳湖“一湖清水”,为我省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作出新贡献。
三、鄱阳湖周边地区包括的市县及目标任务
鄱阳湖周边地区是指,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及其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永修县、庐山市、湖口县、彭泽县、都昌县、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11个县(市、区)。
通过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专业化统防统治、科学安全用药等
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确保到2023年底农作物
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
四、
农药减量增效的主要措施
紧盯目标任务,重点推进以下“四大行动”:
(一)病虫害监测预警行动。以加强省、市、县三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队伍建设为先导,强化病虫害监测,在鄱阳湖周边地区11个县(市、区)设置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点25个。合理配置自动虫情测报灯、高空测报灯、害虫性诱自动监测系统等现代化病虫监测设备设施,保证监测设备工作正常,力争实现病虫害实时远程自动监测。
(二)绿色防控行动。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11县(市、区)每年新创建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15个以上、面积不少于3万亩,三年累计新建示范区45个以上,示范面积不少于10万亩。持续推进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安全用药等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集成一批以生态区域为单元的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融合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促进
农药减量增效和病虫害可持续治理,力争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每年稳定在45%以上。
(三)统防统治行动。以“装备现代化、人员专业化、服务全程化”为重点,引导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做大做强做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加强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指导,推行以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高效植保机械为载体的统防统治服务模式,促进统防统治发展升级,确保鄱阳湖周边地区11个县(市、区)每年统防统治作业面积达1000万亩次以上,三年累计3000万亩次以上,力争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稳定在45%以上。
(四)安全科学用药培训行动。以
农药使用调查监测和安全科学用药技术为主要内容,全面组织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省市县每年培训鄱阳湖周边地区技术人员和农户2500人次以上,三年累计培训7500人次以上。积极推广防治水稻、蔬菜、柑橘等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的生物
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
农药及其安全科学使用技术,帮助农业生产经营者掌握
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技术,推进施药方式转变,提高
农药利用率,保证
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2%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
农药减量增效作为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查整改措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省牵头、市督查、县为主体,相关责任部门协同配合的原则,形成省、市、县三级齐抓共管格局,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县级工作机构,配备与植物保护工作职责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细化工作方案。鄱阳湖周边地区市县要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明确推进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在巩固和完善前期
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和延伸
农药减量工作内容。2021年9月底前相关市县制定本级三年工作行动方案。
(三)强化宣传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科学用药知识,增强农民科学用药意识。创新技术培训服务方式,采取信息化线上技术指导与田间地头线下专题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和农民科学施药水平。
(四)严格监督考核。省级将把
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强化考核应用,牢牢压实市县政府扛稳扛牢
农药减量增效的主体责任。各地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对工作推进慢、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通报、提醒谈话等方式进行督导,确保
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