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函〔2021〕703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
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进一步提高
农药产品质量,规范
农药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假劣
农药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
农药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N〔2021〕?663号),采取专项抽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在全省开展了
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通报共210个批次的
农药产品,其中在成都市、眉山市、乐山市、达州市、广安市、绵阳市、德阳市7个市的50家
农药生产企业抽取
农药产品81批次,在盐亭县、乐山市市中区、夹江县、蒲江县、眉山市东坡区、洪雅县6个县(区)的34家
农药经营单位抽取
农药产品129批次。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企业抽查结合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和我省监督抽查结果,重点抽查涉嫌存在问题的
农药生产企业和
农药品种,市场抽查以县(市、区)
农药经营门店为重点抽查对象,抽查品种以生物
农药、灭生性除草剂和杀虫剂为主。
二、抽查结果
经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抽取的210个
农药产品中,合格产品208个,不合格产品2个,合格率为99%。其中生物
农药违规添加化学
农药成分专项监督抽查的40批次产品均未添加化学
农药成分,合格率100%(见附件1);灭生性除草剂违规添加百草枯专项监督抽查的41批次产品均未添加百草枯,合格率100%(见附件2);杀虫剂违规添加其他
农药成分专项监督抽查的42批次产品有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5%(见附件3);省内
农药生产企业
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81批次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100%(见附件4);另有6个批次产品不属于本次专项抽查范围,产品质量为合格(见表1)。
表1?其他样品情况汇总表
三、存在问题
从检测情况来看,检出假农药1个(有效成分含量未检出且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劣质农药1个(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见表2)。
表2不合格样品情况汇总表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要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认真核查,严格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督促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持续保持对禁限用农药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相关县(区)将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于2022年1月30日前报送省农药检定所和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省农药检定所联系人:罗瑞;联系电话:028-85505215;E-mail:scnys@sina.com;厅综合执法监督局联系人:周了;联系电话:028-85018278;E-mail:nyzhzf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