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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与农药相关的新污染物如下:
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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