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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农药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2023-01-13 11:46:13来源: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作者: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2年,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立足本市实际,以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打击制售假劣农药为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执法手段,扎实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链条执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方式,依法打击农药领域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狠抓农药生产源头执法,把好农药入市关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结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大农药生产环节执法力度,定期对全市持证农药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详细查验每批次产品的许可证件、包装标识、出厂检验、原材料采购记录及销售台账等,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国家禁用农药产品、无证生产及未经检验出厂销售等情况,坚决把好农药入市关口。2022年,全市农业执法机构累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66家次,随机抽查农药产品180批次。
  二是紧盯农忙关键时节,强化农药经营环节执法。全市农业执法机构紧盯春耕、三夏、秋播三个农药销售使用高峰期,对农药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禁用农药、经营超质量保证期农药、进销存台账不完善、限制使用农药实名购买落实不到位、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不健全等问题。2022年,全市农业执法机构累计检查农药经营门店1308家次,查处案件75起。期间,市农业执法总队赴各涉农区开展专项执法督导检查28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店95家次,向各区推送违法线索9条,直接督促立案调查4起。同时,针对农资经营单位普遍存在的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不规范、记录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等问题,总队向各涉农区印发通知,督促各区加强宣传,严格执法检查,推动农药经营单位规范进销存台账内容。
  三是加强农药使用环节执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农业执法机构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药残、控违禁、促提升”行动,坚决落实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查验农药产品来源,严查不按农药标签使用、不按安全间隔期采收行为,严厉查处农药不合理使用违法行为。2022年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2400人次,检查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1004家次,针对超范围使用农药、不按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3起,罚没款2.5万余元。
  四是加大农药抽查抽检力度,强化检打联动。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在农药执法监管特别是在农药打假中的作用,重点针对农药隐性添加、有效成分不足等问题,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抽检等手段,强化检打联动,有力打击制假售假行为。2022年,按照农业农村部、市农业农村委及总队有关安排,全市农业执法机构累计抽检农药产品360批次,其中生产环节27批次、经营环节333批次。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5批次,目前已对其中8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调查,其余7批次不合格产品待履行结果确认手续后将依法立案查处。
  五是完善执法协作机制,推进农药市场联防联控。强化市、区联动,市农业执法总队发挥好执法调度中心作用,推动各区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建立了假劣农资“一地查处全域受限”的联动机制。强化区域联动,积极构建京津冀农业综合执法协同机制,三地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农业综合执法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执法联动机制、协同办案机制,携手打击京津冀区域内农业违法行为。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农资打假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交流监管信息,开展联合执法。
  六是适应网络监管新形势,加大线上售假打击力度。针对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销售平台售卖假劣农药的问题,全市农业执法机构积极适应新形势,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协作,联合打击网络售假行为。2022年,根据12345政务热线转办和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市农业执法总队协同武清区农业执法支队,与当地公安部门合作,辗转多地对某农资公司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农药一案进行了联合调查取证,一举破获我市首例网上销售假农药重大案件,扣押涉案假农药4.5吨,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该案被农业农村部推选为农业执法保障粮食安全十大典型案例。此外,市农业执法总队还立案查处了新沂市某农资门市经营假农药案,经执法人员网上追查研判,并联合公安部门赴江苏省徐州市对涉案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各类假农药150余公斤,案值11万余元,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侦查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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