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全面履行《
农药管理条例》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
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切实防范
农药安全风险。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履职尽责,落实
农药风险防范责任
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依法做好
农药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登记初审、行政执法、使用指导等重点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和人员,定期排查
农药风险隐患。要加大对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登记试验等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确保
农药风险防范责任落到实处,为
农药行业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环境。
二、聚焦重点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要加强
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药生产企业、百草枯生产企业、涉及危化品的
农药加工企业、限制使用
农药定点经营企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使用磷化铝熏蒸储粮的农户、使用氯化苦熏蒸土壤的施药服务组织、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实验室等,检查是否符合相应行政许可条件要求,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法,购销台账及产品追溯体系是否完备,
农药产品包装、标签标识是否合规,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实验室管理是否规范,对涉嫌违法的要坚决依法查处。要督促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试验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遵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领域管理要求,切实防范安全风险。另外,北京市还要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好首都地区生化安全核查和风险管控工作。
三、紧盯关键领域,加强互联网经营
农药监管
互联网经营
农药要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严格落实
农药经营许可制度。要加强对拼多多、抖音、快手、微信、淘宝、天猫、京东、一亩田等电商平台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电商平台对
农药经营商户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依法查验其
农药经营许可证和与所售
农药相对应的
农药登记证,监督
农药经营商户必须在网店显着位置公示相关
农药许可证件。互联网
农药经营单位要按照《
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建立采购、销售台账。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宣传引导,依法规范互联网经营
农药行为,确保合法经营、经营产品质量合格。
四、狠抓薄弱环节,全力推进
农药使用安全
各地要切实做好
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测,加强
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和技术培训,指导使用者严格按照
农药标签使用
农药,落实
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制度,严禁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使用
农药。喷雾施用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要合理把握稀释浓度,严防无人机超低量施药造成药害。重点加强对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生产基地用药指导,严禁非法使用禁用
农药、高毒
农药、限用
农药、未登记
农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控
农药残留风险。同时,及时做好农作物药害、人畜中毒等安全事故预防及调查处置,确保农业生产用药安全。
我部将视情况,组派工作组分赴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
农药监管属地责任及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试验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安全风险。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5月7日
抄送: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
农药检定所